你好,咨询一下,本人于2022年9月10日(中秋节)上午约七点四十分,在本小区步行至69号楼西单元108号水电五金门店买胶水,只见施工人员正沿着店门口整条东西路面挖槽沟(老小区改造),宽度约六十公分,施工方在店门口乱泥上放置一块块板子,便于门店进岀人员踩踏行走,施工现场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当我跨过槽沟脚踩上板子时,由于板子不平稳就立马侧翻,本人因身体失去平衡摔倒在坑里,我电话报警派出所岀警,并做了笔录、现场拍照,施工方报120,并一同送我去医院,经医院诊断右脚三踝骨折中断移位,通过手术装有钢板,现已岀院,回家慢慢康复,明年还要取岀钢板。请问下一步如何处理?谢谢!
交通事故
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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