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转让协议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姓名:林笑晗身份证号:500241199005190024住址:重庆市秀山县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李双全 身份证号:50024119980616001X住址: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双风街21号姓名:唐仕英身份证:513522198010081727住址:重庆市秀山县平凯街道贵道村学堂组33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一、转让地块的情况转让宗地位于秀山县平凯街道凤栖南路,乙方所购土地面积320平方米 (系国有建设用地,其中批准用地320 平方米)。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1、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协定该宗地基转让价款为(¥1750000.00),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伍万元整。2、付款方式:分期支付银行转账。2.1首次支付时间:签约付款【¥200000.00】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2.2甲方为乙方妥善办理过户手续当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1550000.00),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伍万元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保证土地面积320平方米真实,土地权属合法、清晰,无纠纷,无出租、抵押、查封等其他事项,与第三方无债权债务纠纷。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为乙方办理该地块报建审批相关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尽可能在一个月内完成基础建设(如遇恶劣天气可适当顺延),恶意拖延工期视为乙方违约。3、乙方动工基建达到20%,甲方保证在2024年10月1日前为乙方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若甲方无法正常过户给乙方,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首次支付款【¥200000.00】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并补偿乙方动工基建产生的相关费用(以乙方实际支付凭据为准),乙方同意不追究甲方违约责任;若甲方能正常过户给乙方,而乙方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若以后乙方所建房屋,其所有权全权归属乙方所有;若遇拆迁,该房屋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归属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诉求四、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以上协议条款,任何一方有违约或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时,都必须支付给对方包括但不限于本宗地基转让总价格 10%的违约金。5、若双方因本协议存在异议纠纷,可进行口头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该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按印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重庆市秀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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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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