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是87年考上合同工在粮食部门工作到98年4月,当时粮食单位处于改革状态,我没有岗位,也没有工资,但也没有解除合同关系,为了生活,我就被招到我们区一个乡镇风景旅游区收费站收费。当时一起招收的员工也有十多位,一直工作到2000年才把关系转到收费站主管单位乡镇机关,后来由于工作需要又调到乡镇计生办从事计划生育工4年多,后又调到收费工作,后收费工作停止,会体职工又都调整新的工作岗位,有的调到城管办,有的调到机关办公室,等等。2023年4月我退休了。我想咨询的是98年到2000年这两年的工作工龄应该算粮食企业的还是应该算机关事业的工龄呢?是算实际缴费年限还是应该算视同缴费年限呢?
法律顾问
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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