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私立学校教书,想要在合同期前辞职,但是之前不懂事签了一个 承诺书,承诺书上说“因学校教学工作的延续性,本人合同期未满有按规定提 前90天提出辞职,本人需向中扬英才学校赔偿一个月 工资(按最后一个月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赔偿)。 因学校教学工作的延续性,本人合同期未满未按规定提 前90天提出辞职,本人需向中扬英才学校赔偿两个月 工资(按最后一个月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赔偿)。”这个与劳动法有很大出入,想知道承诺书是否无效。我 能否直接按劳动法提前一个月书面辞 职通知。
法律顾问
福建-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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