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人民医院的急诊科医生朱欣星,欺骗急性脑梗病人及家属,在2022年7月疫情不严重的情况下,我们要求转院去泸州市医学院的中山院区,他在没打电话的情况下,一次二次三次地阻止我们去医学院,并恶狠狠地指责我们,急诊科都没的床位的,你去做什么!后来导致病人死亡。请问律师大人:纳溪区人民医院医生的欺骗行为构成犯罪吗?怎么追究医院方的责任?我们有当时院方的录音证据,事后还有院方领导打电话给家属的电话录音,病历也封存了的。请求律师美女给予帮助
法律顾问
四川-泸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