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三年前我第一次出来做生意,接的老乡的店铺,合同是四年的,剩下两年零10个月了,然后我跟房东说重新签一下合同,房东说还有差不多三年,合同到了再签,我也比较单纯,心想也是,于是签了合同,三年后,今年10月份,合同到期,疫情期间,附近一条街都降房租了,我那个房东,不降反升,5200一个月,6000一个月了,同行都是5000一个月,还有同行降房租了,房间也比别的同行少3,4个,租出去又是1000块钱,相当于比同行贵2000一个月,房东说,你要做就做,不做就走,我接这个店花了差不多20万转让费的。房东就是看到这一点,要挟我,我说好,涨可以,我签合同了就转让,房东又说,她不打算做的,几年前就不打算做这行,打算做仓库,或者自己做公寓,我说当时为什么不早说,以前4,5任老板都可以转让,到我手上,不让我转让?合同也是一年一签,不是签4年的,我有个老乡,房租涨了一点,房东跟他们续签的5年合同。律师,我想问下,三年前房租这样做,对我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要是可以转让,我可以把花的转让费弄回来,不然就两年白干了,一年也就赚十来万子,这个是欺诈合同吗,她要是不让我转让,是不是我可以告她赔偿损失。我第一次做生意,合同上写着,经房东同意才可以转让,后来搜索抖音,以及问有过做生意经验的人。都是这就是一个坑。我可以告房东吗,疫情涨房租,她这不是明显无良房东太坑人吗?
劳动工伤
广东-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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