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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8年的时候跟A卖家买了两块地,(那本证共有4块地)是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于政策的原因没有及时过户,卖家A把地给我了,我也在上面建了房子。 2012年的时候卖家A瞒着我私自去办理房产权登记,把4块的房屋产权都登记在了她自己的名下,同年的8月份,卖家A又把卖给原本应该过户给我的2块房屋产权卖给了B,B是知道我买了这俩块地并建了房子的。但是B还是和卖家A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然后B又拿房子去抵押贷款,后来还不上钱,房子被抵押给B的债权人C ,C又通过法律程序把房子卖给了C。他们的交易都是合法的,因为都是通过债权转让所得。 现在房产证的名字还是B的。 我现在要怎么办呢

债权债务 江西-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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