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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2-11-10 14:30
派出所不出具受案回执怎么办
法律顾问
四川-成都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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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律师回复
法律顾问团
2022-11-10 14:35 回复
应该向报案警局的上级汇报,如果依旧没有立案,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所以报案后派出所不出具回执是不合法的。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录音。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作为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原始材料,并妥善保管、存档备查。现在公安、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确实都是在网上走流程的,但从来就没有回执单的说法。正常的接受报案的程序: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2、接受报案后,公安机关再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如果发现有犯罪事实的,经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同意的,可以立案侦查。对于刑事案件,派出所是无权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三、报案的,并不都是刑事案件,但公安应当都进行登记。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录音。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作为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原始材料,并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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