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我和我儿子在家睡午觉。他的同学和他妈妈来我家了,私自进院了,看我起来了又进屋 说我儿子偷他家钱,这已经是第三次了,一会说280一会说300一会又说500,一会说红包里的钱被我儿子拿走了 红包皮放桌上了,一会说 红包皮和钱都在我儿子兜里了,我说请警察查一下,如果我儿子偷了 我赔,如果没偷他们得赔礼道歉,那孩子妈妈急了,要走,我说这关乎孩子名誉,等警察来了 查清再走。她不同意,还打我一拳,但是我没受伤,但是他们家三番两次冤枉我儿子,今天更是在我家打我,很生气
我报警后 警察让我打110撤销报警 不影响处理,询问过后 警察说 只能警告,不构成私闯民宅,不构成殴打,也不是寻衅滋事,只让对方口头道歉,如果我非要追究 也连我一起警告,这合理吗?她应该收到什么样的惩罚?
法律顾问
吉林-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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