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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欠别人的钱14年了,这其间也想办法还钱,但是找不到人联系 无法尝还。别人现在别人起诉要求尝还,现在是不是超过了三年诉讼时效?2009年6月3日到期,2009年6月29日,2009年7月1日各还钱一次,2011年4月22日也还钱一次。其间收款人失踪找不到收款人,收款人也没和本人联系,直至2023年9月收到其起诉了

法律顾问 广东-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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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顾问团
    2023-10-09 23:23 回复
    从诚实信用角度看欠别人钱就还给人家。有啥理由不还呢?当然,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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